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94

SS94.举例说明这

SS94.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圣言的许多地方,生气、发怒和报复被归于主;经上还说祂惩罚人,把人扔进地狱,试探人等等。人若简单地相信这一切,并因此惧怕神,小心翼翼不去得罪祂,就不会因这简单的信仰而被定罪。然而,人若确认这些观念到了这种地步,即:真的以为生气、发怒、报复,因而邪恶的事存在于主里面,主因生气、发怒、报复而惩罚人,把他扔进地狱,就会被定罪,因为他摧毁了纯正真理,即:主是爱本身,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凡具有这些品质的人都不可能生气、发怒和报复。这些东西被归于主,是因为这是表象。其它情况也是这样。

诠释启示录 #301

301.启5:2–3

301.启5:2–3.我又看见一位强有力的天使,大声宣告,有谁配打开那书卷,松开那七印呢?在天上,地上,地底下,没有人能打开、能观看那书卷。“我又看见一位强有力的天使,大声宣告”表示主进入天堂的流注(302节);“有谁配打开那书卷,松开那七印呢”表示有什么人具有这样的品质,以至于知道并感知到所有人的生命状态呢(303节)?

“在天上,地上,地底下,没有人能打开、能观看那书卷”表示表明,没有人能凭自己知道并感知到关于总体上所有人和具体的每个人的生命状态的任何东西(304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