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94

SS94.举例说明这

SS94.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圣言的许多地方,生气、发怒和报复被归于主;经上还说祂惩罚人,把人扔进地狱,试探人等等。人若简单地相信这一切,并因此惧怕神,小心翼翼不去得罪祂,就不会因这简单的信仰而被定罪。然而,人若确认这些观念到了这种地步,即:真的以为生气、发怒、报复,因而邪恶的事存在于主里面,主因生气、发怒、报复而惩罚人,把他扔进地狱,就会被定罪,因为他摧毁了纯正真理,即:主是爱本身,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凡具有这些品质的人都不可能生气、发怒和报复。这些东西被归于主,是因为这是表象。其它情况也是这样。

诠释启示录 #259

259.启4:1.这

259.启4:1.这些事以后,我观看,见天上有门开了;我听见的第一个声音,好像号筒和我说话,说,你上到这里来,我要将以后必成的事指示你。

“这些事以后,我观看”表示被光照的理解力(260节);“见天上有门开了”表示被揭示的天堂奥秘(260节);“我听见的第一个声音”表示现在对即将到来之事的启示(261节);“好像号筒和我说话”表示清晰而明显(262节);“说,你上到这里来”表示心智的提升和注意力(263节);“我要将以后必成的事指示你”表示关于在教会的末期将要发生之事的教导(26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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