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94

SS94.举例说明这

SS94.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圣言的许多地方,生气、发怒和报复被归于主;经上还说祂惩罚人,把人扔进地狱,试探人等等。人若简单地相信这一切,并因此惧怕神,小心翼翼不去得罪祂,就不会因这简单的信仰而被定罪。然而,人若确认这些观念到了这种地步,即:真的以为生气、发怒、报复,因而邪恶的事存在于主里面,主因生气、发怒、报复而惩罚人,把他扔进地狱,就会被定罪,因为他摧毁了纯正真理,即:主是爱本身,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凡具有这些品质的人都不可能生气、发怒和报复。这些东西被归于主,是因为这是表象。其它情况也是这样。

诠释启示录 #243

243.“又买白衣穿

243.“又买白衣穿上”表示纯正真理和由此而来的聪明。这从“白衣”和“穿上”的含义清楚可知:“白衣”是指纯正真理,因为“衣服”表示真理(参看AE 195b节),“白”表示纯正之物,并论及真理(参看AE 196节);“穿上”是指为自己获得由此而来的聪明,因为一切聪明都通过纯正真理获得;事实上,人类的理解力是为了接受真理而形成的,所以形成它的真理如何,它的品质就如何。人们以为理解力也是出于思维推理,出于虚假说话,并通过许多论据确认虚假的能力;但这不是理解力,它只是与记忆一同被赋予人的官能,这种官能与记忆相连,是记忆的一种活动。然而,随着人出于情感接受真理,理解力通过这种官能出生并形成;但出于情感接受纯正真理对任何人来说都是不可能的,只有靠着主才可以,因为纯正真理来自主。因此,接受理解或变得聪明唯独由主赋予人,赋予凡使自己接受的人,如前所述(AE 239a节)。因此,这就是“我劝你向我买白衣穿上”所表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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