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94

SS94.举例说明这

SS94.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圣言的许多地方,生气、发怒和报复被归于主;经上还说祂惩罚人,把人扔进地狱,试探人等等。人若简单地相信这一切,并因此惧怕神,小心翼翼不去得罪祂,就不会因这简单的信仰而被定罪。然而,人若确认这些观念到了这种地步,即:真的以为生气、发怒、报复,因而邪恶的事存在于主里面,主因生气、发怒、报复而惩罚人,把他扔进地狱,就会被定罪,因为他摧毁了纯正真理,即:主是爱本身,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凡具有这些品质的人都不可能生气、发怒和报复。这些东西被归于主,是因为这是表象。其它情况也是这样。

诠释启示录 #1149

1149.启18:1

1149.启18:13.并肉桂、香料、香膏、乳香、酒、油、细面、麦子、役畜、羊、马、车、奴仆和人们的灵魂。

“并肉桂、香料”表示被亵渎的出于属天之爱的敬拜(1150节);“香膏、乳香”表示被亵渎的出于属灵之爱的敬拜(1151节);“酒、油”表示被亵渎的出于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和良善的敬拜(1152节);“细面、麦子”表示被亵渎的出于来自一个属灵源头的真理和良善的敬拜(1153节);“役畜、羊”表示被亵渎的出于来自一个属灵-属世源头的真理和良善的敬拜(1154节);“马、车”表示被亵渎的出于来自一个理性源头的真理和良善的敬拜(1155节);“奴仆和人们的灵魂”表示被亵渎的出于来自一个属世-感官源头的真理和良善的敬拜(115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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