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94

SS94.举例说明这

SS94.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圣言的许多地方,生气、发怒和报复被归于主;经上还说祂惩罚人,把人扔进地狱,试探人等等。人若简单地相信这一切,并因此惧怕神,小心翼翼不去得罪祂,就不会因这简单的信仰而被定罪。然而,人若确认这些观念到了这种地步,即:真的以为生气、发怒、报复,因而邪恶的事存在于主里面,主因生气、发怒、报复而惩罚人,把他扔进地狱,就会被定罪,因为他摧毁了纯正真理,即:主是爱本身,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凡具有这些品质的人都不可能生气、发怒和报复。这些东西被归于主,是因为这是表象。其它情况也是这样。

诠释启示录 #1132

1132.启18:1

1132.启18:10.因怕她所受的折磨,就远远地站着说,祸哉,祸哉,巴比伦大城,强大的城啊;一时之间你的审判就来到了。

“因怕她所受的折磨,就远远地站着”表示当他们出于对地狱惩罚的恐惧而处于外在时(1133节);“说,祸哉,祸哉,巴比伦大城”表示对这教义和宗教的哀悼(1134节);“强大的城啊”表示它用这么多的邪恶诡计来坚固自己(1135节);“一时之间你的审判就来到了”表示他们通过最后的审判而彻底毁灭(113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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