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94

SS94.举例说明这

SS94.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圣言的许多地方,生气、发怒和报复被归于主;经上还说祂惩罚人,把人扔进地狱,试探人等等。人若简单地相信这一切,并因此惧怕神,小心翼翼不去得罪祂,就不会因这简单的信仰而被定罪。然而,人若确认这些观念到了这种地步,即:真的以为生气、发怒、报复,因而邪恶的事存在于主里面,主因生气、发怒、报复而惩罚人,把他扔进地狱,就会被定罪,因为他摧毁了纯正真理,即:主是爱本身,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凡具有这些品质的人都不可能生气、发怒和报复。这些东西被归于主,是因为这是表象。其它情况也是这样。

诠释启示录 #1031

1031.启17:1

1031.启17:1.“拿着七个小瓶的七位天使中,有一位来跟我说话”表示天主教徒中间的教会状态的显现。这从“拿着小瓶的天使”的含义清楚可知,“拿着小瓶的天使”是指来自主的教会状态的显现,如前所述(AE 869, 878, 883节)。它之所以是指天主教徒中间的教会状态的显现,是因为这一章和接下来的几章论述的是“巴比伦”,“巴比伦”是指天主教徒的宗教说服。七位天使中之所以有一位来,是因为在前一章,“拿着七个小瓶的七位天使”是指改革宗的教会状态的显现,在此是指天主教徒中间的教会状态的显现。因此,当第七位天使倒他的小瓶时,经上说:

大巴比伦在神面前被想起,要把那盛自己烈怒的酒杯递给她。(启示录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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