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94

SS94.举例说明这

SS94.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圣言的许多地方,生气、发怒和报复被归于主;经上还说祂惩罚人,把人扔进地狱,试探人等等。人若简单地相信这一切,并因此惧怕神,小心翼翼不去得罪祂,就不会因这简单的信仰而被定罪。然而,人若确认这些观念到了这种地步,即:真的以为生气、发怒、报复,因而邪恶的事存在于主里面,主因生气、发怒、报复而惩罚人,把他扔进地狱,就会被定罪,因为他摧毁了纯正真理,即:主是爱本身,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凡具有这些品质的人都不可能生气、发怒和报复。这些东西被归于主,是因为这是表象。其它情况也是这样。

诠释启示录 #1023

1023.启16:2

1023.启16:20, 21.各海岛都逃避了,众山也不见了。又有大雹子,仿佛有一他连得重,从天上降在人身上;人因这雹灾就亵渎神;因为这雹灾极大。

“各海岛都逃避了”表示不再有任何信之真理(1024节);“众山也不见了”表示不再有任何爱之良善(1025节)。

“又有大雹子,仿佛有一他连得重,从天上降在人身上”表示在最大或最高程度上属地狱的虚假,它们摧毁了教会之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1026节);“人因这雹灾就亵渎神”表示随之而来的对圣言的歪曲(1027节);“因为这雹灾极大”表示对真正真理的彻底摧毁(102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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