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94

SS94.举例说明这

SS94.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圣言的许多地方,生气、发怒和报复被归于主;经上还说祂惩罚人,把人扔进地狱,试探人等等。人若简单地相信这一切,并因此惧怕神,小心翼翼不去得罪祂,就不会因这简单的信仰而被定罪。然而,人若确认这些观念到了这种地步,即:真的以为生气、发怒、报复,因而邪恶的事存在于主里面,主因生气、发怒、报复而惩罚人,把他扔进地狱,就会被定罪,因为他摧毁了纯正真理,即:主是爱本身,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凡具有这些品质的人都不可能生气、发怒和报复。这些东西被归于主,是因为这是表象。其它情况也是这样。

诠释启示录 #1011

1011.启16:1

1011.启16:17, 18.第七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空气中,就有大声音从天上殿中的宝座上出来,说,成了。又有响声,闪电,雷轰,并有大地震,这样大的地震,是自从地上有人以来,未尝有过的。

“第七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空气中”表示在思维的一切事物方面所显现的教会状态(1012节);“就有大声音从天上殿中的宝座上出来,说,成了”表示由主那里从天堂出来的显现,即:结局或完结到了,因而最后的审判即将来临(1013节)。

“又有响声,闪电,雷轰”表示推理、理解力的昏暗和从来自邪恶的虚假中形成的结论(1014节);“并有大地震”表示教会的状态完全改变了(1015节);“是自从地上有人以来,未尝有过的”表示在教会所在的国家,这种状态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彻底颠倒(1016节);“这样大的地震”表示以至于教会已不复存在(101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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