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94

SS94.举例说明这

SS94.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圣言的许多地方,生气、发怒和报复被归于主;经上还说祂惩罚人,把人扔进地狱,试探人等等。人若简单地相信这一切,并因此惧怕神,小心翼翼不去得罪祂,就不会因这简单的信仰而被定罪。然而,人若确认这些观念到了这种地步,即:真的以为生气、发怒、报复,因而邪恶的事存在于主里面,主因生气、发怒、报复而惩罚人,把他扔进地狱,就会被定罪,因为他摧毁了纯正真理,即:主是爱本身,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凡具有这些品质的人都不可能生气、发怒和报复。这些东西被归于主,是因为这是表象。其它情况也是这样。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3

Faith33.这几

Faith33.这几句话足以说明,在人处于仁之前,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并不构成信;不过,它们是仁之信能从中得以形成的材料库。对一个重生之人来说,真理的知识或认知变成了真理,良善的知识或认知也是如此,因为良善的知识或认知在理解力中,对良善的情感在意愿中;在理解力中的东西被称为真理,在意愿中的东西被称为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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