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94

SS94.举例说明这

SS94.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圣言的许多地方,生气、发怒和报复被归于主;经上还说祂惩罚人,把人扔进地狱,试探人等等。人若简单地相信这一切,并因此惧怕神,小心翼翼不去得罪祂,就不会因这简单的信仰而被定罪。然而,人若确认这些观念到了这种地步,即:真的以为生气、发怒、报复,因而邪恶的事存在于主里面,主因生气、发怒、报复而惩罚人,把他扔进地狱,就会被定罪,因为他摧毁了纯正真理,即:主是爱本身,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凡具有这些品质的人都不可能生气、发怒和报复。这些东西被归于主,是因为这是表象。其它情况也是这样。

揭秘启示录 #95

95.“苦难和贫穷”

95.“苦难和贫穷”表他们处于虚假,因而不处于良善。“知道他们的苦难”表看见他们处于虚假;“知道他们的贫穷”表看见他们并未处于良善,因为在圣言中,“苦难”论及虚假(33节);“贫穷”论及良善的缺乏;属灵的贫穷不是别的什么。圣言常提及 “困苦穷乏”,在灵义上,“困苦”表未处于真理之人,“穷乏”表未处于良善之人。后面还加了一句:“你却是富足的”,放在括号内,因为某些抄本没有这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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