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94

SS94.举例说明这

SS94.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圣言的许多地方,生气、发怒和报复被归于主;经上还说祂惩罚人,把人扔进地狱,试探人等等。人若简单地相信这一切,并因此惧怕神,小心翼翼不去得罪祂,就不会因这简单的信仰而被定罪。然而,人若确认这些观念到了这种地步,即:真的以为生气、发怒、报复,因而邪恶的事存在于主里面,主因生气、发怒、报复而惩罚人,把他扔进地狱,就会被定罪,因为他摧毁了纯正真理,即:主是爱本身,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凡具有这些品质的人都不可能生气、发怒和报复。这些东西被归于主,是因为这是表象。其它情况也是这样。

揭秘启示录 #946

946.启22:9.

946.启22:9.“他对我说,千万不可;因为我与你和你的弟兄众先知,并那些守这书上话语的人,同是作仆人的;你要敬拜神”表示不可崇拜和祈求天上的天使,因为没有任何神性之物属于他们;但他们与那些处于新耶路撒冷的教义,并遵行其诫命的人如弟兄与弟兄般联系在一起;在与他们的交往中,唯独主要受到崇拜。这位天使在此对约翰所说的和他前面对约翰所说的(启19:10)几乎所表相同,那里有这些话:“我就俯伏在他脚前要拜他;他对我说,千万不可;我和你,并你那些为耶稣作见证的弟兄同是作仆人的;你要敬拜神。”这些话所表相同(可参看AR 818节),不同之处在于,现在经上说“我与你和你的弟兄众先知,并那些守这书上话语的人,同是作仆人的”;“弟兄众先知”表示那些处于新耶路撒冷教义的人,“那些守这书上话语的人”表示那些遵守并实行现在主所显明的该教义的诫命之人(参看AR 94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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