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94

SS94.举例说明这

SS94.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圣言的许多地方,生气、发怒和报复被归于主;经上还说祂惩罚人,把人扔进地狱,试探人等等。人若简单地相信这一切,并因此惧怕神,小心翼翼不去得罪祂,就不会因这简单的信仰而被定罪。然而,人若确认这些观念到了这种地步,即:真的以为生气、发怒、报复,因而邪恶的事存在于主里面,主因生气、发怒、报复而惩罚人,把他扔进地狱,就会被定罪,因为他摧毁了纯正真理,即:主是爱本身,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凡具有这些品质的人都不可能生气、发怒和报复。这些东西被归于主,是因为这是表象。其它情况也是这样。

揭秘启示录 #877

877.“因为先前的

877.“因为先前的天和先前的地已经过去了”表示不是由主形成,而是由那些从基督教界进入灵界的人形成的天堂,他们在最后审判之日都被驱散了。“先前的天和先前的地”是指这些天堂,不是指其它天堂,这一点可参看前文(AR 865节),那里解释了这些话:
我又看见一个白色的大宝座与坐在上面的,从祂面前天地都逃避。(启示录20:11)
那里说明,这些话表示主对所有先前天堂所施行的普遍审判,这些天堂被那些处于文明和道德的良善,但没有处于属灵良善,因而外在假装基督徒,内在却是魔鬼的人占据;这些天堂与他们的领土或地都被完全驱散了。至于与这个主题有关的其它细节,可参看1758年于伦敦出版的《最后的审判》,以及1763年于阿姆斯特丹出版的《最后的审判(续)》;对此,没有必要在此进一步补充什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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