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94

SS94.举例说明这

SS94.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圣言的许多地方,生气、发怒和报复被归于主;经上还说祂惩罚人,把人扔进地狱,试探人等等。人若简单地相信这一切,并因此惧怕神,小心翼翼不去得罪祂,就不会因这简单的信仰而被定罪。然而,人若确认这些观念到了这种地步,即:真的以为生气、发怒、报复,因而邪恶的事存在于主里面,主因生气、发怒、报复而惩罚人,把他扔进地狱,就会被定罪,因为他摧毁了纯正真理,即:主是爱本身,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凡具有这些品质的人都不可能生气、发怒和报复。这些东西被归于主,是因为这是表象。其它情况也是这样。

揭秘启示录 #87

87.“圣灵向众教会

87.“圣灵向众教会所说的话,凡有耳的,就应当听”表圣言的神性真理所教导那些将属于新教会,就是新耶路撒冷之人的,凡理解的人,都应当遵守。“听”既表理解,也表遵守,因为人注意听是为了理解和遵守。“听”表示这二者,这一点从日常用语明显可知,在日常用语中,人们会说“倾听”、“听从”,前者表示理解,后者表示遵守。“听”具有这两种含义,是出于对应;因为位于天堂耳部区域的天使就处在理解,同时遵守的状态。由于“听”表示理解和遵守这二者,所以主经常说:
凡有耳的,就应当听。(马太福音11:15; 13:43;马可福音4:9, 23; 7:16;路加福音8:8; 14:35)
这话同样说给了众教会,这从本章明显可知(启示录2:11, 17, 29;3: 6, 13,22)。向众教会说话的“圣灵”表示圣言的神性真理;“众教会”表基督教界的整个教会。“神的灵”,也就是“圣灵”表示从主所发出的神性真理,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51节)。由于所指的是整个教会,故经上不是说“圣灵向教会所说的话”,而是说“圣灵向众教会所说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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