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94.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圣言的许多地方,生气、发怒和报复被归于主;经上还说祂惩罚人,把人扔进地狱,试探人等等。人若简单地相信这一切,并因此惧怕神,小心翼翼不去得罪祂,就不会因这简单的信仰而被定罪。然而,人若确认这些观念到了这种地步,即:真的以为生气、发怒、报复,因而邪恶的事存在于主里面,主因生气、发怒、报复而惩罚人,把他扔进地狱,就会被定罪,因为他摧毁了纯正真理,即:主是爱本身,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凡具有这些品质的人都不可能生气、发怒和报复。这些东西被归于主,是因为这是表象。其它情况也是这样。
860.“他们的人数如海沙”表这种人为数众多。他们为数众多,好比“海沙”,因为“海”表示教会的外在(402, 403, 404, 470节),“沙”表示在海里没有用处,但构成海底之物。他们数量如此之大,故经上称他们的埋葬之谷为“哈们歌革谷”(multitude of Gog,直译“歌革的群众”),称他们所在的城名为“哈摩那”(multitude,即众民)(以西结书39: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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