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94

SS94.举例说明这

SS94.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圣言的许多地方,生气、发怒和报复被归于主;经上还说祂惩罚人,把人扔进地狱,试探人等等。人若简单地相信这一切,并因此惧怕神,小心翼翼不去得罪祂,就不会因这简单的信仰而被定罪。然而,人若确认这些观念到了这种地步,即:真的以为生气、发怒、报复,因而邪恶的事存在于主里面,主因生气、发怒、报复而惩罚人,把他扔进地狱,就会被定罪,因为他摧毁了纯正真理,即:主是爱本身,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凡具有这些品质的人都不可能生气、发怒和报复。这些东西被归于主,是因为这是表象。其它情况也是这样。

揭秘启示录 #852

852.启20:6.

852.启20:6.“在头一次复活有分的有福了、圣洁了”表那些进入天堂的人拥有永生的幸福,并凭与主的结合而享有启示。凡拥有永生幸福的人都被称为“有福”(639节);凡凭与主的结合而享有在神性真理上的启示之人则被称为“圣洁”或“神圣”,因为唯独主是神圣或圣洁的;那被称为“圣灵”的,就是从祂发出的神性,启示就来自这神性(173,586,666节)。“头一次复活”表示通过主升入天堂,因而表示得救(851节)。由此明显可知,“在头一次复活有分的有福了、圣洁了”表示那些进入天堂的人拥有永生的幸福,并凭与主的结合而享有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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