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94

SS94.举例说明这

SS94.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圣言的许多地方,生气、发怒和报复被归于主;经上还说祂惩罚人,把人扔进地狱,试探人等等。人若简单地相信这一切,并因此惧怕神,小心翼翼不去得罪祂,就不会因这简单的信仰而被定罪。然而,人若确认这些观念到了这种地步,即:真的以为生气、发怒、报复,因而邪恶的事存在于主里面,主因生气、发怒、报复而惩罚人,把他扔进地狱,就会被定罪,因为他摧毁了纯正真理,即:主是爱本身,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凡具有这些品质的人都不可能生气、发怒和报复。这些东西被归于主,是因为这是表象。其它情况也是这样。

揭秘启示录 #849

849.“他们与基督

849.“他们与基督同生活、同作王一千年”表早已与主结合并在其国度中一段时间者。“与基督同生活”的人表示那些早已与主结合的人,因为他们是活着的。“与基督同作王”的人表示那些早已在祂国度中的人,如下文所述。“一千年”表示一段时间(842节)。这些话说的是那些在世时敬拜主,并照其圣言中的诫命生活的人,他们死后被保守,免得被龙们迷惑,因而在内在事物上早已与主结合,并与天上的天使相联有一段时间了。“与基督同作王”不是指与祂一起统治,而是凭与主的结合而在祂的国度中(参看284节)。因为唯有主作王,天上的每个人都具有某种功能,在自己的社群履行职责,和在世时一样,不过,是在主的引导下。事实上,天使凭自己行事;不过,他们首先关注功用,故通过主行事,因为一切功用皆来自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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