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94.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圣言的许多地方,生气、发怒和报复被归于主;经上还说祂惩罚人,把人扔进地狱,试探人等等。人若简单地相信这一切,并因此惧怕神,小心翼翼不去得罪祂,就不会因这简单的信仰而被定罪。然而,人若确认这些观念到了这种地步,即:真的以为生气、发怒、报复,因而邪恶的事存在于主里面,主因生气、发怒、报复而惩罚人,把他扔进地狱,就会被定罪,因为他摧毁了纯正真理,即:主是爱本身,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凡具有这些品质的人都不可能生气、发怒和报复。这些东西被归于主,是因为这是表象。其它情况也是这样。
810.“无论大小”表那些出于大小程度不同的信之真理和爱之良善敬拜主的人。“无论大小”在属世之义上表示那些处于或大或小不同尊贵程度的人,但在属灵之义上表示那些处于对主的或大或小不同敬拜程度的人,因而表示那些在或多或少不同敬虔和完全程度上出于信之真理和爱之良善敬拜主的人。之所以表示这一切,是因为它紧接着“神的众仆人哪,凡敬畏祂的,都要赞美我们的神”这句话而来,而这句话就表示这些事(809,527,60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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