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94

SS94.举例说明这

SS94.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圣言的许多地方,生气、发怒和报复被归于主;经上还说祂惩罚人,把人扔进地狱,试探人等等。人若简单地相信这一切,并因此惧怕神,小心翼翼不去得罪祂,就不会因这简单的信仰而被定罪。然而,人若确认这些观念到了这种地步,即:真的以为生气、发怒、报复,因而邪恶的事存在于主里面,主因生气、发怒、报复而惩罚人,把他扔进地狱,就会被定罪,因为他摧毁了纯正真理,即:主是爱本身,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凡具有这些品质的人都不可能生气、发怒和报复。这些东西被归于主,是因为这是表象。其它情况也是这样。

揭秘启示录 #570

570.“角上有十个

570.“角上有十个冠冕”表歪曲众多圣言真理的能力。“角”表示能力(539节);“十”表示大量(101节);“冠冕”表示被歪曲的圣言真理(540);因此,“角上有十个冠冕”表示他们拥有歪曲众多圣言真理的能力。论到“龙”,经上说他头上有“七个冠冕”,而论到的这兽,经上却说他“角上有十个冠冕”;原因在于,此处表示歪曲众多圣言真理的能力,而那里表示歪曲它们全部的能力;事实上,平信徒能够歪曲它们全部,但却没有这么做;因为陷入虚假和对它们的信仰之人反对真理,因而当看到圣言中的真理时,他们便歪曲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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