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94

SS94.举例说明这

SS94.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圣言的许多地方,生气、发怒和报复被归于主;经上还说祂惩罚人,把人扔进地狱,试探人等等。人若简单地相信这一切,并因此惧怕神,小心翼翼不去得罪祂,就不会因这简单的信仰而被定罪。然而,人若确认这些观念到了这种地步,即:真的以为生气、发怒、报复,因而邪恶的事存在于主里面,主因生气、发怒、报复而惩罚人,把他扔进地狱,就会被定罪,因为他摧毁了纯正真理,即:主是爱本身,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凡具有这些品质的人都不可能生气、发怒和报复。这些东西被归于主,是因为这是表象。其它情况也是这样。

揭秘启示录 #542

542.“龙就站在那

542.“龙就站在那将要生产的妇人面前,等她生产之后,要吞吃她的孩子”表新教会的教义刚刚出现时,“龙”所表示的那些人会努力毁灭它。至于“龙”所表示的那些人是谁,可参看前文(537节);“妇人”表示新教会(533节);“生产”表示接受出于圣言的教义良善与真理(535节);她所生产的“孩子”表示新教会的教义,这一点可见于下一节。“吞吃”表示毁灭,因为“孩子”表示教义;当“吞吃”的是这个孩子时,毁灭的就是教义。教义刚刚出现时之所以会发生这种事,是因为经上说“龙”站在妇人面前,等她生产之后,要吞吃她的孩子。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