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94

SS94.举例说明这

SS94.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圣言的许多地方,生气、发怒和报复被归于主;经上还说祂惩罚人,把人扔进地狱,试探人等等。人若简单地相信这一切,并因此惧怕神,小心翼翼不去得罪祂,就不会因这简单的信仰而被定罪。然而,人若确认这些观念到了这种地步,即:真的以为生气、发怒、报复,因而邪恶的事存在于主里面,主因生气、发怒、报复而惩罚人,把他扔进地狱,就会被定罪,因为他摧毁了纯正真理,即:主是爱本身,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凡具有这些品质的人都不可能生气、发怒和报复。这些东西被归于主,是因为这是表象。其它情况也是这样。

揭秘启示录 #522

522.启11:17

522.启11:17.“说,今在、昔在、将要来的主神啊,我们感谢你”表天上天使的承认和赞颂,那存在、活着、凭自己拥有能力并统治万有的,正是主,因为唯独祂是永恒和无限的。“感谢”表示对主的承认和赞颂;从前面启示录(1:8,11,17; 2:8; 4:8)可以看出,人子,也就是主的神性人身,是全能者,是阿尔法和俄梅戛,是初和终,是首先的和末后的,是今在、昔在、将要来的;由此表示那存在、活着、凭自己拥有能力并统治万有的,正是主,唯独祂是永恒和无限的,是神(参看13,29-31,38,57,92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