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94

SS94.举例说明这

SS94.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圣言的许多地方,生气、发怒和报复被归于主;经上还说祂惩罚人,把人扔进地狱,试探人等等。人若简单地相信这一切,并因此惧怕神,小心翼翼不去得罪祂,就不会因这简单的信仰而被定罪。然而,人若确认这些观念到了这种地步,即:真的以为生气、发怒、报复,因而邪恶的事存在于主里面,主因生气、发怒、报复而惩罚人,把他扔进地狱,就会被定罪,因为他摧毁了纯正真理,即:主是爱本身,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凡具有这些品质的人都不可能生气、发怒和报复。这些东西被归于主,是因为这是表象。其它情况也是这样。

揭秘启示录 #497

497.“又有权柄叫

497.“又有权柄叫水变为血”表凡背离它们的人都会歪曲圣言的真理。 “水”表示真理(50节);“血”表示对圣言真理的歪曲(379节);因此,“叫水变为血”表示歪曲圣言的真理。对这句话的理解方式和前面是一样的,即那些背离新教会的两大基本要素的人只看到他们所陷入的虚假,若以圣言来确认这些虚假,他们就歪曲了圣言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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