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94

SS94.举例说明这

SS94.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圣言的许多地方,生气、发怒和报复被归于主;经上还说祂惩罚人,把人扔进地狱,试探人等等。人若简单地相信这一切,并因此惧怕神,小心翼翼不去得罪祂,就不会因这简单的信仰而被定罪。然而,人若确认这些观念到了这种地步,即:真的以为生气、发怒、报复,因而邪恶的事存在于主里面,主因生气、发怒、报复而惩罚人,把他扔进地狱,就会被定罪,因为他摧毁了纯正真理,即:主是爱本身,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凡具有这些品质的人都不可能生气、发怒和报复。这些东西被归于主,是因为这是表象。其它情况也是这样。

揭秘启示录 #482

482.启10:10

482.启10:10.“我从天使手中把小书卷接过来,吃尽了,在我口中果然甜如蜜,及至吃完了,肚子觉得发苦了”表事情果然如此发生了,因而显明,在“龙”、“兽”和“假先知”所表示的那些人被除去之前,对该教义的接受将遭遇何种情形。这是前面所述的一个结果,故无需进一步解释。经上记着说,先知以西结也被吩咐:
去吃一卷书,在他口中觉得甜如蜜。(以西结书2:8-10; 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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