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94

SS94.举例说明这

SS94.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圣言的许多地方,生气、发怒和报复被归于主;经上还说祂惩罚人,把人扔进地狱,试探人等等。人若简单地相信这一切,并因此惧怕神,小心翼翼不去得罪祂,就不会因这简单的信仰而被定罪。然而,人若确认这些观念到了这种地步,即:真的以为生气、发怒、报复,因而邪恶的事存在于主里面,主因生气、发怒、报复而惩罚人,把他扔进地狱,就会被定罪,因为他摧毁了纯正真理,即:主是爱本身,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凡具有这些品质的人都不可能生气、发怒和报复。这些东西被归于主,是因为这是表象。其它情况也是这样。

揭秘启示录 #480

480.启10:9.

480.启10:9.“我就走到天使那里,对他说,请把小书卷给我”表教会中许多人思想上倾向于接受这个教义。之所以表示这一点,是因为此处通过约翰来显明教会中的许多人如何接受关于主的这个教义,如刚才所述;之所以表示这些人思想上倾向于接受这个教义,是因为这种倾向在约翰身上表现得很明显,因他走上前去要这小书卷。由于这些事具有这样的含义,所以约翰首先被吩咐去拿小书卷;然后走上前去要小书卷;接着天使说会给他,但这小书卷会让他肚子发苦,最后经上说,小书卷给了他,事情就是如此发生的;所有这些事都是有重大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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