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94

SS94.举例说明这

SS94.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圣言的许多地方,生气、发怒和报复被归于主;经上还说祂惩罚人,把人扔进地狱,试探人等等。人若简单地相信这一切,并因此惧怕神,小心翼翼不去得罪祂,就不会因这简单的信仰而被定罪。然而,人若确认这些观念到了这种地步,即:真的以为生气、发怒、报复,因而邪恶的事存在于主里面,主因生气、发怒、报复而惩罚人,把他扔进地狱,就会被定罪,因为他摧毁了纯正真理,即:主是爱本身,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凡具有这些品质的人都不可能生气、发怒和报复。这些东西被归于主,是因为这是表象。其它情况也是这样。

揭秘启示录 #454

454.启9:19.

454.启9:19.“这马的能力是在口里”表他们在确认信时仅凭话语得胜。“能力是在口里”表示确认教义的话语中的能力;因为语言的整洁、优雅,佯装的热情,确认虚假的巧妙、尤其通过圣言中的真理表象来确认,权威,认知或理解力的关闭,以及诸如此类的,会变得重要起来,而真理和圣言则变得不重要;因为真理仅在那些处于仁,并因此处于信的人面前发光,圣言也不会教导其他任何。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