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94

SS94.举例说明这

SS94.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圣言的许多地方,生气、发怒和报复被归于主;经上还说祂惩罚人,把人扔进地狱,试探人等等。人若简单地相信这一切,并因此惧怕神,小心翼翼不去得罪祂,就不会因这简单的信仰而被定罪。然而,人若确认这些观念到了这种地步,即:真的以为生气、发怒、报复,因而邪恶的事存在于主里面,主因生气、发怒、报复而惩罚人,把他扔进地狱,就会被定罪,因为他摧毁了纯正真理,即:主是爱本身,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凡具有这些品质的人都不可能生气、发怒和报复。这些东西被归于主,是因为这是表象。其它情况也是这样。

揭秘启示录 #446

446.“他们原是预

446.“他们原是预备好了,到某年某月某日某时,要杀人的三分之一部分”表他们一直努力要从教会之人那里夺走属灵的光和生命。“预备”表示他们在努力;“某年某月某日某时”表示持续不断,与“所有时间”(all time或一直以来)意思一样;“杀”表示从教会之人那里夺走属灵的光和生命(325节)。“三分之一部分”表示全部(all或所有、一切)(40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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