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94.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圣言的许多地方,生气、发怒和报复被归于主;经上还说祂惩罚人,把人扔进地狱,试探人等等。人若简单地相信这一切,并因此惧怕神,小心翼翼不去得罪祂,就不会因这简单的信仰而被定罪。然而,人若确认这些观念到了这种地步,即:真的以为生气、发怒、报复,因而邪恶的事存在于主里面,主因生气、发怒、报复而惩罚人,把他扔进地狱,就会被定罪,因为他摧毁了纯正真理,即:主是爱本身,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凡具有这些品质的人都不可能生气、发怒和报复。这些东西被归于主,是因为这是表象。其它情况也是这样。
443.“我就听见有声音从神面前金坛的四角出来(14节),对拿着号筒的第六位天使说”表从主出于属灵天堂向那些要去审查并显示之人发出的命令。“声音”表示神性的命令;“金坛”或“香坛”表示属灵天堂(277,392节);坛的“四角”表示它的能力(270节);在此表示接下来所说的释放那捆绑在幼发拉底大河的四个使者的能力;持号筒的“第六位天使”表示这项职责由那些审查并显示这些事者来担负(44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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