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94

SS94.举例说明这

SS94.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圣言的许多地方,生气、发怒和报复被归于主;经上还说祂惩罚人,把人扔进地狱,试探人等等。人若简单地相信这一切,并因此惧怕神,小心翼翼不去得罪祂,就不会因这简单的信仰而被定罪。然而,人若确认这些观念到了这种地步,即:真的以为生气、发怒、报复,因而邪恶的事存在于主里面,主因生气、发怒、报复而惩罚人,把他扔进地狱,就会被定罪,因为他摧毁了纯正真理,即:主是爱本身,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凡具有这些品质的人都不可能生气、发怒和报复。这些东西被归于主,是因为这是表象。其它情况也是这样。

揭秘启示录 #430

430.启9:7.“

430.启9:7.“蝗虫的形状”表那些确认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的表现和形像。“形状”表示他们以代表性形像的表现;“蝗虫”表示最末端或最表层部位中的虚假(424节);因为虚假与那些陷入虚假的人合而为一,所以他们也由“蝗虫”来表示。“蝗虫”表示那些确认唯信或其虚假的人,这一点通过以下事实向我清楚显明:陷入唯信的长老们拥抱并亲吻那些看似蝗虫的人,还盛情邀请他们到自己家里去。因为在灵界,形像,也就是天使和灵人的情感和思维的代表形式,看上去就像是活的,同样也显为各种走兽、飞鸟和鱼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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