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94

SS94.举例说明这

SS94.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圣言的许多地方,生气、发怒和报复被归于主;经上还说祂惩罚人,把人扔进地狱,试探人等等。人若简单地相信这一切,并因此惧怕神,小心翼翼不去得罪祂,就不会因这简单的信仰而被定罪。然而,人若确认这些观念到了这种地步,即:真的以为生气、发怒、报复,因而邪恶的事存在于主里面,主因生气、发怒、报复而惩罚人,把他扔进地狱,就会被定罪,因为他摧毁了纯正真理,即:主是爱本身,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凡具有这些品质的人都不可能生气、发怒和报复。这些东西被归于主,是因为这是表象。其它情况也是这样。

揭秘启示录 #425

425.“有能力赐给

425.“有能力赐给它们,好像地上的蝎子有能力一样”表说服人们相信他们的虚假是真理的能力。“蝎子”表示致命的说服力;“地上的蝎子”表示在涉及教会的事上的说服力,“地”表示教会(285节);因为蝎子蜇了人,就是使四肢麻痹,若不及时治疗,就会导致死亡;他们的说服力对认知或理解力就能造成相对应的后果。在以下经文中,“蝎子”的含义也是如此:
你们不要因他们和他们的话就害怕,他们原是悖逆的;你又住在蝎子中间,他们面无羞耻,心里刚硬。(以西结书2:4, 6)
耶稣对祂差遣出去的七十个人说,看哪,我已经给你们权柄可以践踏蛇和蝎子,又胜过仇敌一切的能力;断没有什么能害你们。(路加福音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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