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94.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圣言的许多地方,生气、发怒和报复被归于主;经上还说祂惩罚人,把人扔进地狱,试探人等等。人若简单地相信这一切,并因此惧怕神,小心翼翼不去得罪祂,就不会因这简单的信仰而被定罪。然而,人若确认这些观念到了这种地步,即:真的以为生气、发怒、报复,因而邪恶的事存在于主里面,主因生气、发怒、报复而惩罚人,把他扔进地狱,就会被定罪,因为他摧毁了纯正真理,即:主是爱本身,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凡具有这些品质的人都不可能生气、发怒和报复。这些东西被归于主,是因为这是表象。其它情况也是这样。
404.“海的三分之一部分变成血”表他们具有的所有一般真理都被歪曲了。“三分之一分部”表示全部(400节);“血”表示对圣言真理的歪曲(379节);“海”表示那些处于教会外在,并陷入唯信者当中的教会(398,402节)。这种人所具有的一般真理之所以被歪曲,是因为他们唯独在这些真理中,不像神职人员那样知道唯信的细节;在灵界,他们看似住在海中,正是由于他们所具有的一般真理;因为水表示真理(50节),海是它们的普遍容器(23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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