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94

SS94.举例说明这

SS94.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圣言的许多地方,生气、发怒和报复被归于主;经上还说祂惩罚人,把人扔进地狱,试探人等等。人若简单地相信这一切,并因此惧怕神,小心翼翼不去得罪祂,就不会因这简单的信仰而被定罪。然而,人若确认这些观念到了这种地步,即:真的以为生气、发怒、报复,因而邪恶的事存在于主里面,主因生气、发怒、报复而惩罚人,把他扔进地狱,就会被定罪,因为他摧毁了纯正真理,即:主是爱本身,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凡具有这些品质的人都不可能生气、发怒和报复。这些东西被归于主,是因为这是表象。其它情况也是这样。

揭秘启示录 #388

388.启8:1.“

388.启8:1.“羔羊揭开第七印的时候”表主审查教会的状态,因而审查那些在其属灵国度之人的生命状态,就是那些处于仁及其信的人,在此是指那些陷入唯信的人。这就是这些话的含义,这一点从本章以灵义来理解的一切细节明显看出来。因为本章直到第十六章论述的是那些在属灵国度的人或那些具有对邻之爱并因此具有聪明的人,如前所述(387节)。不过,由于如今他们将对邻之爱说成“仁”,将聪明说成“信”;而此处不是审查那些具有仁并因此具有信的人,因为这些人都是天上的居民,所以此处审查的是那些陷入唯信的人。唯信也是与仁分离之信,因为两者没有结合(参看417节)。 “揭开封印”表示审查生命的状态,或也可说,审查教会的状态,并因此审查生命(参看295,302,309,317,32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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