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94

SS94.举例说明这

SS94.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圣言的许多地方,生气、发怒和报复被归于主;经上还说祂惩罚人,把人扔进地狱,试探人等等。人若简单地相信这一切,并因此惧怕神,小心翼翼不去得罪祂,就不会因这简单的信仰而被定罪。然而,人若确认这些观念到了这种地步,即:真的以为生气、发怒、报复,因而邪恶的事存在于主里面,主因生气、发怒、报复而惩罚人,把他扔进地狱,就会被定罪,因为他摧毁了纯正真理,即:主是爱本身,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凡具有这些品质的人都不可能生气、发怒和报复。这些东西被归于主,是因为这是表象。其它情况也是这样。

揭秘启示录 #370

370.“面伏在宝座

370.“面伏在宝座前敬拜神”表他们内心的谦卑,以及出于谦卑而对主的崇拜。很明显,“他们面伏并敬拜”就是内心的谦卑和由此而来的崇拜。“面伏在宝座前敬拜神”之所以表示在主面前的谦卑和对祂的崇拜,是因为“神”表示祂的神性本身,也就是万有所源于的神性,同时表示祂的神性人身(368节);因为这二者一起为一位神,因为他们是一个位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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