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94

SS94.举例说明这

SS94.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圣言的许多地方,生气、发怒和报复被归于主;经上还说祂惩罚人,把人扔进地狱,试探人等等。人若简单地相信这一切,并因此惧怕神,小心翼翼不去得罪祂,就不会因这简单的信仰而被定罪。然而,人若确认这些观念到了这种地步,即:真的以为生气、发怒、报复,因而邪恶的事存在于主里面,主因生气、发怒、报复而惩罚人,把他扔进地狱,就会被定罪,因为他摧毁了纯正真理,即:主是爱本身,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凡具有这些品质的人都不可能生气、发怒和报复。这些东西被归于主,是因为这是表象。其它情况也是这样。

揭秘启示录 #365

365.“是从各民族

365.“是从各民族、各支派、各人民、各方言来的”表基督教界所有具有出于良善的宗教信仰和出于教义的真理之人。“各民族、各支派”表示那些具有出于良善的宗教信仰之人,他们属于最底层的天堂(363节);“民族”表示那些处于良善的人(920,921节);“支派”表示宗教信仰(349节);“人民”和“方言(或舌头)”表示那些处于出于教义的真理之人;“人民”表示那些处于真理的人;“方言(或舌头)”表示教义(282节)。所以,就属灵意义而言,“从各民族、各支派、各人民、各方言来的”合在一起就表示所有具有出于良善的宗教信仰和出于教义的真理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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