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94

SS94.举例说明这

SS94.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圣言的许多地方,生气、发怒和报复被归于主;经上还说祂惩罚人,把人扔进地狱,试探人等等。人若简单地相信这一切,并因此惧怕神,小心翼翼不去得罪祂,就不会因这简单的信仰而被定罪。然而,人若确认这些观念到了这种地步,即:真的以为生气、发怒、报复,因而邪恶的事存在于主里面,主因生气、发怒、报复而惩罚人,把他扔进地狱,就会被定罪,因为他摧毁了纯正真理,即:主是爱本身,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凡具有这些品质的人都不可能生气、发怒和报复。这些东西被归于主,是因为这是表象。其它情况也是这样。

揭秘启示录 #308

308.“又有一把大

308.“又有一把大剑赐给他”表邪恶的虚假摧毁真理。“剑”、“刀”和“长剑”表示与虚假争战并摧毁它们的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与真理对抗并摧毁它们的虚假(参看52节);此处“大剑”表示摧毁良善之真理的邪恶之虚假。它们之所以被称为邪恶的虚假,是因为还存在并非邪恶之虚假的虚假,这后者不会摧毁真理,而前者却能。这就是“大剑”的含义,这一点从经上很快说到看见“黑马”明显看出来。“黑马”表示在真理方面丧失对圣言的理解,能摧毁真理的,只有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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