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94

SS94.举例说明这

SS94.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圣言的许多地方,生气、发怒和报复被归于主;经上还说祂惩罚人,把人扔进地狱,试探人等等。人若简单地相信这一切,并因此惧怕神,小心翼翼不去得罪祂,就不会因这简单的信仰而被定罪。然而,人若确认这些观念到了这种地步,即:真的以为生气、发怒、报复,因而邪恶的事存在于主里面,主因生气、发怒、报复而惩罚人,把他扔进地狱,就会被定罪,因为他摧毁了纯正真理,即:主是爱本身,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凡具有这些品质的人都不可能生气、发怒和报复。这些东西被归于主,是因为这是表象。其它情况也是这样。

揭秘启示录 #300

300.“并有冠冕赐

300.“并有冠冕赐给他”表他争战的标志。“冠冕”之所以表示争战的标志,是因为古时君王戴冠冕参战。这一点从圣言的历史,部分从撒母耳记明显看出来:
有一个人向大卫讲起扫罗,当扫罗在战斗中快要死时,他取了扫罗头上的冠冕,还有他臂上的镯子。(撒母耳记下1:10)
又可从论到拉巴城的王和大卫的话明显看出来(撒母耳记下12:29,30)。由于试探是殉道者所经受的一种属灵争战,所以他们被赐予冠冕,作为争战的标志(103节)。由此明显可知,此处的“冠冕”表示他们争战的标志;故经上接下来说“他便出来,胜了又要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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