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94.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圣言的许多地方,生气、发怒和报复被归于主;经上还说祂惩罚人,把人扔进地狱,试探人等等。人若简单地相信这一切,并因此惧怕神,小心翼翼不去得罪祂,就不会因这简单的信仰而被定罪。然而,人若确认这些观念到了这种地步,即:真的以为生气、发怒、报复,因而邪恶的事存在于主里面,主因生气、发怒、报复而惩罚人,把他扔进地狱,就会被定罪,因为他摧毁了纯正真理,即:主是爱本身,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凡具有这些品质的人都不可能生气、发怒和报复。这些东西被归于主,是因为这是表象。其它情况也是这样。
296.“就听见四活物中的一个活物,声音如雷,说”表照着圣言的神性真理。“四个活物”或“基路伯”表示圣言(239,275,286节);“声音如雷”表示对神性真理的觉知(236节)。此处之所以说“声音如雷”,是因为这个活物指的是狮子,而狮子表示圣言神性真理的能力(241节);正因如此,经上才说这个活物说话“声音如雷”,因为后面经上提到第二个活物说话,然后是第三个、第四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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