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94

SS94.举例说明这

SS94.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圣言的许多地方,生气、发怒和报复被归于主;经上还说祂惩罚人,把人扔进地狱,试探人等等。人若简单地相信这一切,并因此惧怕神,小心翼翼不去得罪祂,就不会因这简单的信仰而被定罪。然而,人若确认这些观念到了这种地步,即:真的以为生气、发怒、报复,因而邪恶的事存在于主里面,主因生气、发怒、报复而惩罚人,把他扔进地狱,就会被定罪,因为他摧毁了纯正真理,即:主是爱本身,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凡具有这些品质的人都不可能生气、发怒和报复。这些东西被归于主,是因为这是表象。其它情况也是这样。

揭秘启示录 #274

274.“他既拿了书

274.“他既拿了书卷”表当主决定施行审判,由此将天上地上的一切事物恢复秩序时。如前所述,“拿了书卷”并展开表示审查所有人的生命状态,并照各人的状态审判各人。故此处主“拿了书卷”表示主决定施行最后的审判。施行最后审判的目的,是将天上的一切事物都恢复秩序,并藉由天堂将地上的一切事物恢复秩序。因此,“拿了书卷”也表示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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