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94

SS94.举例说明这

SS94.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圣言的许多地方,生气、发怒和报复被归于主;经上还说祂惩罚人,把人扔进地狱,试探人等等。人若简单地相信这一切,并因此惧怕神,小心翼翼不去得罪祂,就不会因这简单的信仰而被定罪。然而,人若确认这些观念到了这种地步,即:真的以为生气、发怒、报复,因而邪恶的事存在于主里面,主因生气、发怒、报复而惩罚人,把他扔进地狱,就会被定罪,因为他摧毁了纯正真理,即:主是爱本身,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凡具有这些品质的人都不可能生气、发怒和报复。这些东西被归于主,是因为这是表象。其它情况也是这样。

揭秘启示录 #27

27.“地上的众支派

27.“地上的众支派都要因祂哀哭”表当教会不再有任何良善与真理的时候,这种事必会有。“地上的支派”表示教会的良善和真理,这一点可见于第七章的解读,那里论述了以色列的这十二支派。“哀哭”表示为它们死去而悲痛。主在马太福音中的话也是这个意思:
那些日子的灾难一过去,日头就变黑了,月亮也不放光,众星要从天上坠落;那时,人子的兆头要显现;那时,地上的众支派都要哀哭。(马太福音24:29-30)
这话论及时代的末了,就是教会的末了。“日头变黑”表示不再有任何爱与仁;“月亮不放光”表示不再有任何智慧与信仰;“众星要从天上坠落”表示不再有任何关于良善与真理的知识;“地上的众支派都要哀哭”表示不再有任何良善与真理;“灾难”表示教会的这种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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