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94

SS94.举例说明这

SS94.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圣言的许多地方,生气、发怒和报复被归于主;经上还说祂惩罚人,把人扔进地狱,试探人等等。人若简单地相信这一切,并因此惧怕神,小心翼翼不去得罪祂,就不会因这简单的信仰而被定罪。然而,人若确认这些观念到了这种地步,即:真的以为生气、发怒、报复,因而邪恶的事存在于主里面,主因生气、发怒、报复而惩罚人,把他扔进地狱,就会被定罪,因为他摧毁了纯正真理,即:主是爱本身,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凡具有这些品质的人都不可能生气、发怒和报复。这些东西被归于主,是因为这是表象。其它情况也是这样。

揭秘启示录 #248

248.“是昔在今在

248.“是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表主。这是指主,这一点从启示录(1:4, 8, 11, 17)明显看出来,那里论述了从人子,也就是主的圣言,还明言:
祂是阿拉法和俄梅戛。是始和终,是首先的和末后的,是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全能者。(启示录1:8)
这些词的含义已经解释过了(13, 29-31, 38, 57节);此处“圣哉,圣哉,圣哉,主神,全能者,是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表示主。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