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94.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圣言的许多地方,生气、发怒和报复被归于主;经上还说祂惩罚人,把人扔进地狱,试探人等等。人若简单地相信这一切,并因此惧怕神,小心翼翼不去得罪祂,就不会因这简单的信仰而被定罪。然而,人若确认这些观念到了这种地步,即:真的以为生气、发怒、报复,因而邪恶的事存在于主里面,主因生气、发怒、报复而惩罚人,把他扔进地狱,就会被定罪,因为他摧毁了纯正真理,即:主是爱本身,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凡具有这些品质的人都不可能生气、发怒和报复。这些东西被归于主,是因为这是表象。其它情况也是这样。
240.“前后都长满了眼睛”表圣言中的神性智慧。“眼睛”在论及人时,表示认知,论及主时,则表示神性智慧(48, 125节),在论及圣言时也一样,如此处,因为圣言出于主,论及主,因而就是主。以西结书论到基路伯时同样说,“它们都长满眼睛”(10:12)。“前后”当指向来自主的圣言时,表示圣言中的神性智慧与神性之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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