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94

SS94.举例说明这

SS94.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圣言的许多地方,生气、发怒和报复被归于主;经上还说祂惩罚人,把人扔进地狱,试探人等等。人若简单地相信这一切,并因此惧怕神,小心翼翼不去得罪祂,就不会因这简单的信仰而被定罪。然而,人若确认这些观念到了这种地步,即:真的以为生气、发怒、报复,因而邪恶的事存在于主里面,主因生气、发怒、报复而惩罚人,把他扔进地狱,就会被定罪,因为他摧毁了纯正真理,即:主是爱本身,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凡具有这些品质的人都不可能生气、发怒和报复。这些东西被归于主,是因为这是表象。其它情况也是这样。

揭秘启示录 #183

183.“看哪,我要

183.“看哪,我要使他们来在你脚前下拜”表那些在教义上处于虚假的人只要不处于源自邪恶的虚假,就会接受并承认新教会的真理。这话是指着那些属“撒但会堂,自称是犹太人,其实不是,乃是说谎话的的”说的,他们表示那些在教义上处于虚假,但并非处于源自邪恶的虚假,只是在教义上处于虚假,在生活上却处于良善的人。当听闻真理时,接受并承认它们的,是后者,而非前者。原因在于,良善热爱真理,源自良善的真理弃绝虚假。“来在你脚前下拜”表示接受并承认真理;当然,不是在他们脚前下拜,而是在主脚前下拜,因为他们从主接受源自良善的真理。因此,在以下经文,“脚前下拜”也同样的含义:
你们当尊崇耶和华我们的主,在祂脚凳前下拜。(诗篇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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