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94

SS94.举例说明这

SS94.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圣言的许多地方,生气、发怒和报复被归于主;经上还说祂惩罚人,把人扔进地狱,试探人等等。人若简单地相信这一切,并因此惧怕神,小心翼翼不去得罪祂,就不会因这简单的信仰而被定罪。然而,人若确认这些观念到了这种地步,即:真的以为生气、发怒、报复,因而邪恶的事存在于主里面,主因生气、发怒、报复而惩罚人,把他扔进地狱,就会被定罪,因为他摧毁了纯正真理,即:主是爱本身,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凡具有这些品质的人都不可能生气、发怒和报复。这些东西被归于主,是因为这是表象。其它情况也是这样。

揭秘启示录 #130

130.“又知道你末

130.“又知道你末后所行的,比起初所行的更多”表出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也就是仁爱的那些事物的增多。“末后所行的,比起初所行的更多”表他们的仁与信的一切事物,因为这些就是行为所出自的内在事物(73, 76, 94节)。当仁处于首位,信处于其次时,这些事物就会增多。因为仁是行善的属灵情感,认识真理的属灵情感就出自仁。事实上,良善爱慕真理,如同食物吸水,因为它渴望得到滋养,也是被真理所滋养。正因如此,处于纯正仁爱的人所享有的真理必与日俱增。这就是“又知道你末后所行的,比起初所行的更多”所表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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