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94

SS94.举例说明这

SS94.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圣言的许多地方,生气、发怒和报复被归于主;经上还说祂惩罚人,把人扔进地狱,试探人等等。人若简单地相信这一切,并因此惧怕神,小心翼翼不去得罪祂,就不会因这简单的信仰而被定罪。然而,人若确认这些观念到了这种地步,即:真的以为生气、发怒、报复,因而邪恶的事存在于主里面,主因生气、发怒、报复而惩罚人,把他扔进地狱,就会被定罪,因为他摧毁了纯正真理,即:主是爱本身,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凡具有这些品质的人都不可能生气、发怒和报复。这些东西被归于主,是因为这是表象。其它情况也是这样。

揭秘启示录 #122

122.“石上写着新

122.“石上写着新名”表示他们将以这种方式拥有他们之前所没有的一种品质的良善。“名”表示一个事物的品质(可参看AR 81节),故在此表示良善的品质。良善的一切品质都来自与它结合的真理;因为没有真理的良善就像没有酒和水的饼和食物,它们不滋养人;这种良善也像没有汁液的果实。它看上去还像剥去叶子的树木,上面只挂着秋后残存的一些枯果。主的这些话也是这个意思:

因为必用火当盐腌各人,凡祭物必用盐腌。盐本是好的,盐若失了咸味,可用什么来调和它呢?你们里头应当有盐。(马可福音9:49-50)

“盐”在此是指对真理的渴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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