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94

SS94.举例说明这

SS94.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圣言的许多地方,生气、发怒和报复被归于主;经上还说祂惩罚人,把人扔进地狱,试探人等等。人若简单地相信这一切,并因此惧怕神,小心翼翼不去得罪祂,就不会因这简单的信仰而被定罪。然而,人若确认这些观念到了这种地步,即:真的以为生气、发怒、报复,因而邪恶的事存在于主里面,主因生气、发怒、报复而惩罚人,把他扔进地狱,就会被定罪,因为他摧毁了纯正真理,即:主是爱本身,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凡具有这些品质的人都不可能生气、发怒和报复。这些东西被归于主,是因为这是表象。其它情况也是这样。

揭秘启示录 #108

108.“这些事是那

108.“这些事是那有两刃利剑的说的”表示在来自圣言的教义真理方面的主,邪恶和虚假通过这些真理被驱散。在第一章描述人子,也就是圣言方面的主的地方,经上说:

从祂口中出来一把两刃的利剑。(启示录1:16)

这句话表示主通过圣言和取自圣言的教义对虚假的驱散(可参看AR 52节)。这话是说给并涉及那些将教会的一切只置于作为,丝毫不置于教义真理的人;因为他们忽略或轻视教义的真理,然而,这些真理又是必要的,所以后来他们被告知:

你当悔改,不然,我很快就临到你那里,用我口中的剑与他们争战。(启示录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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