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94

SS94.举例说明这

SS94.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圣言的许多地方,生气、发怒和报复被归于主;经上还说祂惩罚人,把人扔进地狱,试探人等等。人若简单地相信这一切,并因此惧怕神,小心翼翼不去得罪祂,就不会因这简单的信仰而被定罪。然而,人若确认这些观念到了这种地步,即:真的以为生气、发怒、报复,因而邪恶的事存在于主里面,主因生气、发怒、报复而惩罚人,把他扔进地狱,就会被定罪,因为他摧毁了纯正真理,即:主是爱本身,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凡具有这些品质的人都不可能生气、发怒和报复。这些东西被归于主,是因为这是表象。其它情况也是这样。

揭秘启示录 #102

102.“你务要忠信

102.“你务要忠信至死”表示对真理的接受和承认,直到虚假被移走,似乎被根除了。“你务要忠信至死”在属世意义上是指他们决不能背离忠诚,甚至直到生命结束;但在属灵意义上是指他们必须接受并承认真理,直到虚假被它们移走,似乎被根除;因为属灵意义适合那些在灵界的人,对他们来说,死亡是不存在的。因此,“死”在此是指他们试探的结束。之所以说直到它们似乎被根除,是因为与人同在的邪恶和虚假不是被根除了,而是被移走了;当被移走时,它们似乎被根除了,因为当邪恶和虚假被移走时,人就被主保守在良善和真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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