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94

SS94.举例说明这

SS94.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圣言的许多地方,生气、发怒和报复被归于主;经上还说祂惩罚人,把人扔进地狱,试探人等等。人若简单地相信这一切,并因此惧怕神,小心翼翼不去得罪祂,就不会因这简单的信仰而被定罪。然而,人若确认这些观念到了这种地步,即:真的以为生气、发怒、报复,因而邪恶的事存在于主里面,主因生气、发怒、报复而惩罚人,把他扔进地狱,就会被定罪,因为他摧毁了纯正真理,即:主是爱本身,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凡具有这些品质的人都不可能生气、发怒和报复。这些东西被归于主,是因为这是表象。其它情况也是这样。

宇宙星球 #141

141.当被问及他们

141.当被问及他们所拜的神时,他们回答说,他们拜一位既可见又不可见的神;可见的神具有人的形状,不可见的神没有任何形状。我从他们所说的话,以及传给我的思想观念发现,可见的神就是我们的主自己,他们也称祂为主。对此,我可以回答说,我们地球人也拜一位既不可见又可见的神;不可见的神被称为父,可见的神被称为主。但这二者为一,如祂自己所教导的;当时祂说,没有人看见过父的形像,但父与祂为一;凡看见祂的,就看见了父;父在祂里面,祂在父里面;所以这二者是一个位格里的神性。这些都是主的话(参看约翰福音5:37; 10:30; 14:7, 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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