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94

SS94.举例说明这

SS94.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圣言的许多地方,生气、发怒和报复被归于主;经上还说祂惩罚人,把人扔进地狱,试探人等等。人若简单地相信这一切,并因此惧怕神,小心翼翼不去得罪祂,就不会因这简单的信仰而被定罪。然而,人若确认这些观念到了这种地步,即:真的以为生气、发怒、报复,因而邪恶的事存在于主里面,主因生气、发怒、报复而惩罚人,把他扔进地狱,就会被定罪,因为他摧毁了纯正真理,即:主是爱本身,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凡具有这些品质的人都不可能生气、发怒和报复。这些东西被归于主,是因为这是表象。其它情况也是这样。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 #36

L36.⑺神就这样成

L36.⑺神就这样成为人,正如在首先事物中那样,在末后事物中也是如此。神是一位人,每位天使和每个灵人都因神而为一个人,这一点在《天堂与地狱》一书有部分说明,在《天使的智慧》(即《圣爱与圣智》)中将有进一步的详细说明。然而,神起初是在首先事物,而不是在末后事物中的一位人;但祂在世上取得人身后,在末后事物中也变成了一位人。这一点从刚才所证实的内容可推知,即:主将祂的人身与祂的神性合一,因而将祂的人身变成神性。正因如此,主被称为始和终,首先的和末后的,阿拉法和俄梅戛;如启示录:

我是阿拉法,是俄梅戛,是始,是终,是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全能者。(启示录1:8, 11)

又:

七灯台中间有一位好像人子,约翰一看见祂,就仆倒在祂脚前,像死了一样;祂用右手按着我,说,我是首先的,是末后的。(启示录1:13, 17; 2:8; 21:6)

又:

看哪,我必快来!要照各人所行的报应他。我是阿拉法,是俄梅戛;是初,是终;是首先的,是末后的。(启示录22:12, 13)

以赛亚书:

耶和华以色列的王,以色列的救赎者、万军之耶和华如此说,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后的。(以赛亚书44:6; 48:12)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