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94

SS94.举例说明这

SS94.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圣言的许多地方,生气、发怒和报复被归于主;经上还说祂惩罚人,把人扔进地狱,试探人等等。人若简单地相信这一切,并因此惧怕神,小心翼翼不去得罪祂,就不会因这简单的信仰而被定罪。然而,人若确认这些观念到了这种地步,即:真的以为生气、发怒、报复,因而邪恶的事存在于主里面,主因生气、发怒、报复而惩罚人,把他扔进地狱,就会被定罪,因为他摧毁了纯正真理,即:主是爱本身,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凡具有这些品质的人都不可能生气、发怒和报复。这些东西被归于主,是因为这是表象。其它情况也是这样。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 #23

L23.前面已经说明

L23.前面已经说明主基于什么样的理由被称为“神的儿子”,现在要说明主基于什么样的理由被称为“人子”。凡论述主的受难,审判,祂的降临,以及总体上的救赎,拯救,改造和重生的地方,主都被称为“人子”。原因在于,“人子”是圣言方面的主;祂作为圣言受苦难,审判,来到世上,救赎,拯救,改造和重生。事实就是这样,这一点从接下来的内容明显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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