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94

SS94.举例说明这

SS94.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圣言的许多地方,生气、发怒和报复被归于主;经上还说祂惩罚人,把人扔进地狱,试探人等等。人若简单地相信这一切,并因此惧怕神,小心翼翼不去得罪祂,就不会因这简单的信仰而被定罪。然而,人若确认这些观念到了这种地步,即:真的以为生气、发怒、报复,因而邪恶的事存在于主里面,主因生气、发怒、报复而惩罚人,把他扔进地狱,就会被定罪,因为他摧毁了纯正真理,即:主是爱本身,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凡具有这些品质的人都不可能生气、发怒和报复。这些东西被归于主,是因为这是表象。其它情况也是这样。

真实的基督教 #575

575.以赛亚书用以

575.以赛亚书用以下对比和比喻进一步描述了尚未重生之人的性质或品质:

鹈鹕和箭猪却要得地,猫头鹰和乌鸦要住在其中;祂必将空虚的准绳、毁灭或荒凉的线铊拉在其上。荆棘要长在她的祭坛上,她的堡垒要长蒺藜和刺草,她要作龙的住处,猫头鹰女儿的苑囿;猛兽(tziim,沙漠的野兽)要与豺(ijim,海岛的野兽)相遇,萨梯要与同伴对叫;夜间的怪物,或莉莉丝(the lilith,音译,或译尖叫猫头鹰)要在那里栖息。黑鸟(the merula,大猫头鹰)要在那里做窝、下蛋,在她的影下孵化;鹞鹰或秃鹫各与伴偶聚集在那里。(以赛亚书34: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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