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94

SS94.举例说明这

SS94.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圣言的许多地方,生气、发怒和报复被归于主;经上还说祂惩罚人,把人扔进地狱,试探人等等。人若简单地相信这一切,并因此惧怕神,小心翼翼不去得罪祂,就不会因这简单的信仰而被定罪。然而,人若确认这些观念到了这种地步,即:真的以为生气、发怒、报复,因而邪恶的事存在于主里面,主因生气、发怒、报复而惩罚人,把他扔进地狱,就会被定罪,因为他摧毁了纯正真理,即:主是爱本身,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凡具有这些品质的人都不可能生气、发怒和报复。这些东西被归于主,是因为这是表象。其它情况也是这样。

真实的基督教 #454

XVII.恶人之间的

XVII.恶人之间的爱之友谊实际上是一种深深的相互仇恨

454.前面(TCR 401—402节)说明,每个人都有一个内在和一个外在,内在被称为内在人,外在被称为外在人。对此,可以补充以下内容:内在人在灵界,外在人在自然界。人被如此创造,是为了他可以与灵人和天使在他们的世界相联系,并由此可以分析性地思考,死后则从他自己的世界转到另一个世界。灵界是指天堂和地狱。由于内在人与灵人和天使在他们的世界相联,外在人与世人相联,所以很明显,人既能与地狱灵联系在一起,也能与天堂天使联系在一起。人凭这种官能和能力而有别于动物。人的根本性质取决于其内在人的性质,而不是取决于其外在人的性质,因为内在人是他的灵,灵通过外在人行动。他的灵在自然界所穿的物质身体是为了繁衍后代和内在人形成的附属物;因为内在人在自然界形成,就像一棵树在土壤里形成,或种子在果实里形成一样。关于内在人和外在人,详情可参看前文(TCR 401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