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94

SS94.举例说明这

SS94.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圣言的许多地方,生气、发怒和报复被归于主;经上还说祂惩罚人,把人扔进地狱,试探人等等。人若简单地相信这一切,并因此惧怕神,小心翼翼不去得罪祂,就不会因这简单的信仰而被定罪。然而,人若确认这些观念到了这种地步,即:真的以为生气、发怒、报复,因而邪恶的事存在于主里面,主因生气、发怒、报复而惩罚人,把他扔进地狱,就会被定罪,因为他摧毁了纯正真理,即:主是爱本身,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凡具有这些品质的人都不可能生气、发怒和报复。这些东西被归于主,是因为这是表象。其它情况也是这样。

真实的基督教 #253

253.由于圣言的每

253.由于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的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的婚姻,许多经文既提到“耶和华”,也提到“神”,或既提到“耶和华”,也提到“以色列的圣者”,就好像他们是两个,而事实上,他们是一个:“耶和华”是指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方面的主,而“神”和“以色列的圣者”是指神性智慧的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在圣言中,许多地方提到耶和华和神,以及耶和华和以色列的圣者,但他们是指独一无二的人,或一个人,这一点可参看关于主救赎主的教义(TCR 9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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